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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新法律法规-量子新能

2025-03-05 14: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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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标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山东省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 0.555 元,电网企业指导建设运营企业积极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居民在波谷时段充电。

  补贴政策: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既有住宅小区建设 8 个端口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给予 600 元 / 个的建设补贴,停车棚按照 60 元 / 平方米给予补贴。

  收费方式:鼓励过渡到按实际充电量计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 “充电时长 + 充电功率” 计费。充电设施应以充满自动断电为基础,设置充满自动停止计费功能,并及时退还多收费用。

  服务费标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一般每千瓦时不超过 0.20 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 0.10 元。

  价费分离:2025 年 1 月 1 日起原则上不得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笼统合并收取,要单独计量充电电量,分别计收充电电费和服务费。

  收费规范:不得高于居民电价收取住宅小区等场所充电电费,不得将经营服务成本摊入电费加收,不得以充电设施改造等理由哄抬充电服务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或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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