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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电动自行车能以旧换新了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周晓飞)记者9月2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按照中央、省有关方案精神,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持续至12月31日。
按照规定,对个人消费者报废非国标老旧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以下简称补贴券),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200元(含)至2000元,一次性立减补贴300元;消费2000元(含)至3000元,一次性立减补贴400元;消费3000元及以上,一次性立减补贴500元。
消费者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入“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此外,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活动期间,省内个人消费者扫码进入“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身份证、地址和旧电动自行车品类、车架号、电机号以及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不限品类品牌)。回收企业完成收旧流程,回收信息返回平台审核后,平台向消费者发放定额补贴券。消费者到指定线下专营电动自行车的零售实体门店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在订单支付环节按支付价格享受立减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有一次补贴资格。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须开具给个人;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消费者成功获得的补贴券有效期为7天,超出7天或在活动截止时仍未消费的补贴资格同时失效;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其他活动规则可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